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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这四类地块需做“土壤评估”,“工改”地块最好提前做调查

浏览: 作者: 来源:微信公众号文章 时间:2023-03-28 分类:环保资讯
“从事过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用地转让或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的地块,纳入中山市建设用

“从事过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用地转让或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的地块,纳入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范围。”

随着“工改”的不断推进,不少地块进入新一轮建设。依据最新的《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城市更新项目曾从事过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用地,均须提前做好“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方案健全了土地用途变更以及收回、收储、转让等过程中联动跟踪管理模式,将有效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四类地块纳入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范围


《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并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

其中四类地块纳入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范围:

01

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或接到信访举报,有证据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

02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03

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其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

04

从事过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用地转让或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的地块。


污染风险管控的地块开发将受限


今年以来,中山“工改”进入了新阶段,不少存量工业用地通过“工改工”进行了提质增效。

对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需按要求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依据新方案,今年以来,我市许多“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已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相关企业已委托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中山市德兴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小榄镇的中山市利华整染厂有限公司地块、地处南区的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地块、中山中炬森莱高技术有限公司地等,曾涉及化工、印染、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地块,涉及土地转让或收储的,均需按照《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方案》规定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出具一份调查报告的时间在40到50天左右,为不影响工期,建议相关企业应提早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据了解,2022年中山完成41项土地报告评审。《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对健全全市土地用途变更以及收回、收储、转让等过程中联动跟踪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既有效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更保障了市民人居环境安全。到2025年,中山土壤环境风险将得到进一步控制。